北京中医药大学

热搜关键字: 活动 交友 discuz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1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复制链接]

39

主题

56

帖子

272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7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4-28 15:1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机构与原则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合格考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计划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90人以内,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三、报名条件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共分为三个专业类别(见表1)。报名参加自主招生选拔的学生应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表1 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笔试科目

(一)化学化工材料类、机械信息数学类只限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至少有一科为物理或化学)考生报名,且考生至少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或者同时获得两项不同学科省级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者,或者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者;
4.除上述三项条件外,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管文法类只限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名,且考生至少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奖项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者;
3.除上述两项条件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2018年3月20日至4月2日期间,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
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三个专业类别中慎重选择一类及6个专业(类)报考(见表1),申请后不得变更。报名时考生须上传申请表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网上审核:我校设立网上报名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的完整性审核(以下简称网审)。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专业类别,将无法通过网上审核。在报名系统中,网审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待补充材料”。在4月4日之前,“待补充材料”状态的考生可重新组织报名材料并提交。
3.书面材料邮寄:请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考生必须本人在申请表中相应位置签字,如无本人签字视为无效报名。考生须按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顺序装订后,经中学加盖公章,在2018年4月4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字样(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考核、分类认定资格、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初审结果公布与参加考试确认。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核(以下简称初审),在对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写实性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的同时,重点将对考生的写实性材料、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进行质量评估。初审结果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5月20日之前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用户名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考核。
3.复试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相关科目(详见表1)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300分,且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同时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及所选专业分布等情况,确定获得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的录取政策。
认定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原则1.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入选考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按以下政策录取。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1)A档政策: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A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
(2)B档政策: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
(3)针对高考改革省份:上海市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浙江省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分别达到浙江省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A档)、40分(B档),由我校审查、录取。
3.入选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类)填报高考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4.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录取要求为AB及以上。
八、监督机制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复试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完善评价体系,推进制度化管理,确保考试公平。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将查实造假材料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3.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九、其他说明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所有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阅。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今年继续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中医药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
我校今年自主招生设置“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计划”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申请考生需为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品学兼优,对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有浓厚兴趣,高中阶段文化课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奖;
2.高中阶段在中医药相关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及培养潜质,或高中阶段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能够提供真实、详尽的材料予以证明。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药学。
注:
1.认定至岐黄国医计划的考生可填报我校全部自主招生专业,包含中医学(岐黄国医班)。
2.认定至杏林英才计划的理工类和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可填报除中医学(岐黄国医班)外所有自主招生专业;认定至“杏林英才计划”的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中医学和针灸推拿学五年制专业。
3.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计划具体可填报专业请以我校认定专业为准。
三、报名程序1.网络报名
请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22日至4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内要求完成网络报名。所有证明材料请拍照或扫描后,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内,请确保电子文件内容清晰可读。
2.邮寄材料
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出,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收件人: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电话:010-64286231。报名材料应包括:
(1)申请表原件(报名系统内生成,打印后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
(4)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5)高中阶段学习、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以上材料请使用A4纸,左侧装订,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勿加封皮,并请在EMS信封上注明“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材料后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报名系统,有关通知将以报名系统站内信的形式发送,并保持报名系统内所留手机号码通信畅通。
注:
1.若考生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请提供相关亲属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具有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的复印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与户籍证明。
2.若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请提供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
3.若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如国医大师或两院院士,请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内专家推荐流程完成,每名专家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若超过2人,按寄出时间排序前2人)。请将推荐信和专家身份证明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
4.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5.考生应如实提供由本人完成的专利和论文等申请材料,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专利和论文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6.考生邮寄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编号和版本号)需和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四、选拔程序(一)初审: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于2018年5月1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10日到我校参加复试。
1.测试
包括笔试、面试、综合评价等内容,具体详见我校自主招生复试通知。我校自主招生复试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
2.成绩和资格认定
我校将依据考生复试测试情况,经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将考生认定至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之一,给予相应自主招生优惠。
(三)公示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由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
五、录取办法(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不能重复填报,不建议填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二)非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岐黄国医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30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杏林英才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三)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1.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2.已被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30分,浙江省50分)时,岐黄国医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30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杏林英才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15分至30分,浙江省30分至50分)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份(除上海市)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一)在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举报投诉(010-64287504)。
(三)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四)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五)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七、时间安排
八、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
招生网址:bkzs.bucm.edu.cn。
电子邮箱:zs@bucm.edu.cn。
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公众号-“+”-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
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声明:本文由明途教育团队(微信公众号:mtjyzx)排版编辑
明途教育
自主招生 脑AT测试
竞赛辅导 复试考核培训 高考志愿填报  
网址:www.07318899.com

电话: 0731-88 132 520
微信号:mtjyzx
地址:长沙岳麓区麓山路湖南师范大学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京ICP备110222211号-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